约翰·斯通斯,这位英格兰国家队的后卫,因超速驾驶被判有罪。由于参与世界杯的缘故,他未能及时收到警方发出的罚款通知,最终案件进入了法院程序。
在今年5月8日的早上10点40分,斯通斯驾驶一辆价值约15万英镑的路虎,在限速为30英里/小时的道路上,以43英里/小时的速度被测速摄像头记录下来。尽管首次与警方联系时,斯通斯承认了自己开车的事实,但他未能回复警方后续寄出的信件,该信件提供了通过支付罚款解决问题的机会。
由于未能及时回应,他最终被起诉,上周在简单的法庭程序中被判有罪。沃灵顿地方法院对他处以驾驶证扣4分、666英镑的罚款,并要求他支付120英镑的诉讼费用和266英镑的附加费。
斯通斯在法庭上解释说:“关于超速本身我没什么好说的。我直到现在才对这件事做出回应,是因为我一直在代表英格兰参加比赛,所以没有回家,也没看到相关信件。”他补充道:“我在5月28日寄出了个人信息,之后就前往英格兰队集合,直到7月19日一直在训练营,随后又去度假,接着搬到了米兰。因此这封信直到四个月后才被偶然发现,这也是我无法亲自出庭的原因,因为我现在不住在英国。”
斯通斯在夏季结束了为期10年的曼城生涯,加盟国际米兰。在世界杯期间,他入选了英格兰队的26人名单,首场小组赛首发出战,还参与了与挪威的1/4决赛及对阿根廷的半决赛。自2014年首度为英格兰出场以来,他已经为三狮军团出战94次。在曼城期间,他在各项赛事中出场295次,本赛季加盟国际米兰以来已经出场4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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